【一】
寒冷的冬夜,空气里涌动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冰冷。挂在松树枝上的冰凌花,在寒气中变幻出一幅幅神秘而冷峻的图案,令人浮想联翩。空荡荡的大街上,只有电线杆子孤寂地站在那里,仿佛倾听一首悲伤的歌。高高的街灯发出昏黄的光亮,一个黑影悄悄地窜了出来,他清瘦的身材,在街灯下拉出长长的身影,他压低帽檐,高高竖起衣领,两只手使劲地搓着,不时地揉揉脸庞。
男子望着夜幕下清冷的月光,嘴角露出一丝不被人察觉的笑容。他的目光如同暗夜中的野猫一样,发出一股冷光。他在搜寻着目标,他慢慢走近一条小巷子,这巷子背后有两栋老楼。他来到很边上的家属楼。这座老旧的家属楼的旁边是许多高层建筑,老楼与新楼一对比,就如同一位老人进入暮秋时节一样沧桑。这两栋旧楼的苍老程度令人揪心。楼房的外墙皮有些已经脱落,露出红砖的颜色来。老楼不高,只有五层,这是建于八十年代末的单位家属楼。风雨飘摇几十年,历经许多风霜雪雨,这两座老楼依旧挺立在这里。
男子猫着腰来到一个土堆边,只轻轻一跃,就跳上了墙头。低矮的围墙犹如野地里的枯草一样,摇摇欲坠,一幅衰败的模样。他轻稳地跳过了围墙,此时,人们都已进入梦乡。周围安静极了,只听到寒风的呼呼声。家属楼的看门老汉早就睡下了。男子熟悉地走上了楼梯,前几天,他就踩好了点。上一次偷钱也是在这附近的楼上,他轻而易举就偷了几千元钱,让他海吃海喝了一星期。钱来得容易,去得也容易,这不才几天,他又没钱了。毕竟熟门熟路,这次,他又来试试运气。
他轻手轻脚上了三楼,三楼东户这家,房主是位做主意的人,经常不在家。男子早就瞄上了这家。他轻轻推了推防盗门,这种老式的防盗门根本难不住他,他从口袋里掏出作案工具,轻轻捅了两下,只几下,就打开了门。他小心闪进了房门,随手关上防盗门。
月光透过玻璃窗如水般洒了进来,一股水仙花的香气袭来,男子不禁皱皱眉头,鼻子开始发痒,喉咙有一股气流冲出嘴巴,他打了一个喷嚏,然后,一个接一个的喷嚏接踵而来。他从小就对水仙花过敏,他紧紧捂住鼻子,把客厅里的水仙花瓶拿到了卫生间。又把卫生间的房门关紧。这才一屁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长长出了一口气。从茶几上扯下几张面巾纸,狠狠地擦着鼻子,眼泪、鼻涕搞得他很狼狈。
收拾完鼻子,他这才细细打量着房间,一般人家藏钱的地方不外乎大衣柜、箱子、写字台的抽屉、保险柜等等。在他的记忆中,曾去过一户人家,翻腾了半天也没找着钱,那家装修很豪华,不可能没有钱啊。他看来看去,很后,他发现,这家的天花板有松动的痕迹,于是,他在储物间找到了梯子,上去轻轻用手一推,那天花板的玻璃就掀开了,用手在里面一摸,老天,竟比中了头彩还要兴奋。一捆捆的百元钞票就这样堆在那里,他那颗狂喜的心犹如进入仙境般美妙。他把那里洗劫一空,他的心里乐开了花,奶奶的,这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意外之财,他狡黠地笑了。
事后,他才知道,这家的男人是位有权力的局长,他瞎偷瞎撞,竟偷到这位局长的家里。这位局长丢了钱财,当然也不敢声张。这些钱都是别人送的,不敢放到银行里,也不敢大肆花钱,这下好,一夜之间便没了踪影。从那以后,男子明白了偷钱的目标,偷这些人,很是容易下手的,而且没有后顾之忧。
【二】
男子做了十几年的小偷了,他渐渐爱上了这一行当。从小,他就是一个野孩子,在他十岁那年,父亲在外有了女人,父亲坚决与母亲离了婚,软弱的母亲哭着离去了。父亲变卖了家具,带着他来到陌生的小城与情人会合。在这里,父亲又建立了一个新家,他分明看到父亲的情人肚子很大,马上就要生了。怪不得,父亲坚决与母亲离婚,从那一刻起,他知道他没有好日子过了。
果不其然,继母刚开始只是皱眉,后来随着小弟弟的出生,继母的脸就变成冷若冰霜了。每天,放学回家,他有洗不完的衣服,干不完的家务,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保姆。从那一天起,敏感的他知道了自己是多余的人。他竭力多干活,但还是吃不饱饭。继母当他是一条狗,想起来了,丢给他一个冰馒头。想不起来,一天也没有一口饭吃。他每天看着继母的脸色过日子,父亲白天在厂里上班,有时很忙,根本顾不上回家。好容易熬到小弟弟两岁了,继母对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,这个家根本容不下他了。
但是,他饿啊,正处于长身体的时期,他每天都是一种饥饿状态。常常是饿得头发昏。于是,几个野孩子拉他下了水,一起偷东西。一起胡吃海喝,一起过快乐日子,他很快就进入角色。在这一刻里,他明白了一切都要靠自己。念书有什么用?不如偷东西过着快活。而继母看不到他,脸上竟有了笑容。他清楚地记得,十二岁那年,也是寒冬腊月的天气,他刚放学回家,继母就让他洗衣服,北方的寒冬,那是滴水成冰的天气,他不敢不洗,继母很拿手的本事就是告状,父亲皮带的滋味他是领教过的。继母的眼神犹如寒冬的冰雪,让他不寒而栗,他在院子里水龙头下洗衣服,那刺骨的冰冷犹如无数个长着尖刺的利齿一样,撕咬着他的小手,他的手像发面包一样红肿。经常不回家的父亲那晚也回家了。窗外,下着鹅毛大雪。窗内,父亲与继母还有小弟弟围坐在火炕上,一家人喝着酒,吃着饭,看着电视。那暖暖的热气升腾着,那种温馨的气息让他心生羡慕。他悄悄回到屋里,寒冷让他忘记了继母的训斥。他伸出冻红的手去盛饭,哆哆嗦嗦的手根本不听使唤。继母冷冷的声音传来:“衣服洗完了吗?没洗完别吃饭。”他不语,端起饭碗使劲往嘴里塞饭,他太饿了。根本没有力气洗衣服了。而继母看到他不理会的眼神,更来气了。喋喋不休向男人历数他偷钱的行为,却不说他为什么要偷钱?继母不给饭吃,他只有偷钱。偷家里的钱,偷邻居们的钱……而父亲一听就火冒三丈,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偷,这还得了,父亲跳下了炕,手里拿着皮带没头没脸就往他的身上抽来。
而继母却冷冷说道:“小时候就偷,一日为贼,一辈子都有污点,不学好的坏东西,你父亲的脸都让你丢尽了。”皮带的滋味让他咬破了嘴唇,鲜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。他疼得直哆嗦,他手中的饭碗掉在地上打碎了,他的泪水也出来了。他依然昂着脸望着父亲,怒喊着:“有种就打死我,我没你这个爸。”而父亲更是暴怒,那张脸因为怒火中烧而变形,皮带又如雨点般抽了过来。他没有退缩,眼里冒出鲜红的颜色来。他倔强地站立着,这一刻,他想起母亲来,母亲从来都是把好吃的留给自己。母亲总是护着自己,生怕他受一点委曲。在父亲的皮带下,母亲慈爱的脸远去了。这个家,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,再也没有他的立足之地,他一把夺过父亲的皮带,声嘶力竭地喊道:“从今天起,你不再是我爸了。”说完,他夺门而去。而身后,父亲的怒吼声传来:“滚……”他一路狂奔着,泪水不停涌动着,从今天起,他不再属于这个家了。他如同一只流浪狗,无处可去?
【三】
第二天,他就和几个比他大的野孩子一起来到省城,开始了他行窃的生活。他悲哀地想:反正是贼了,不如做个快乐自由的贼。刚开始那几年,他和几个野孩子合伙偷东西,他们分工明确,望风的,踩点的,接应的,一应俱全。他们如同荒野中的狼群,有着灵敏的嗅觉,猴子般的灵活,狮子般的凶狠。看准目标,趁着夜色行走在居民家中。他有时想,自己如同一只老鼠,偷偷摸摸地混在这个城市中。白天,人模狗样。夜晚,就显现出贼的本性。他们就像饥饿的狼群,每天奔波在人海中,寻找一切机会下手。偷,是他生命的全部。在他空虚的精神世界里,只有对母亲的思念是很好良知的复苏。
他有名字,但自从进入这个城市后。他就改了名字,为了更好的忘记过去,埋葬他的痛苦。他改名叫野狼。意味着新的生活开始,一只无拘无束的野狼,行走江湖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野狼和伙伴们不得不过一段时间就要更换下一个城市,也是为了防止别人抓住他们。常在岸边走,哪有不湿鞋。他们明白,人们很痛恨贼,一次,在商场里,一个中年女子偷了一件衣服,被店主抓住,那店主长得人高马大,几巴掌下来,那中年女子的脸已是开了花,红的、白的、黑的齐刷刷地流下来。店主还不解气,一脚飞过去,中年女子倒在地上疼得连哭都哭不出来。人们都在说那女子,干什么不好啊,非要去偷啊!野狼明白,偷是人们所不耻的。但是,只有偷,才能让他活到今天。野狼也曾经被人抓住过,一顿拳打脚踢之后,鼻子流着血,一瘸一拐地走着,他被挂上厚厚的牌子,上面写着:“我是贼,我是小偷。”这个牌子是抓他的人写得,他为了保护他的兄弟而落网。但他的心里是光荣的。我是野狼,我就要有野狼的个性,做为一只头狼,就要保护整个狼群的安危。野狼的地位也是在那一刻稳固下来的。
一晃十几年过去了,他们都长大了。偷盗的本事越来越高明,现在都各奔东西自立门户去了。偶尔,他们也会在一起聚聚,回想一起走过的路,一直喝得晕天黑地,各自吹嘘偷窃的本事。野狼的脑海里,只有这些兄弟们,让他感到亲切。人生得意须尽欢,喝得烂醉,才能让他感觉爽快……
不知谁家的狗在叫,汪汪叫了几声后便安静了。野狼从沉思中惊醒,这家的主人昨天就出门进货了,每次都要好几天才回来。野狼早就摸清了底细,他仔细打量着每间房子,思量着主人能把钱藏在哪里?从装修的风格上看,这家主人是位很讲究的人。装修材料都是上好的,野狼在各个房间来回走着,在衣柜里的抽屉里找到两条金项链,一个金戒指,他把这些塞进口袋。就是没找到钱。野狼翻了一气,肚子也感到饿了,拉开冰箱,拿出一罐啤酒,扯开拉环,他仰起头,一口气把啤酒灌下去。
他无意中往对面的窗户看了一眼,对面的楼房很近,一位女孩端坐在书桌前,正凝神望着月亮。女孩有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,在夜色的衬托下,眼睛里闪出纯净的目光,那眼神像极了母亲温柔的眼光。
女孩的脸庞有一种清纯的美,两颊笑涡如霞光荡漾。女孩一转身,犹如夜空下的星星般闪亮。野狼忘记了喝啤酒,呆呆望着对面的女孩。
女孩一直沉醉在自己的世界中,丝毫没有发现有一双狼一般偷窥的眼睛。这双眼睛如同带着钩子的大网,把女孩牢牢收回他的脑海里。野狼竟一时忘记了身在何处?他轻轻向女孩摇摇手,却发现女孩根本没有看到他。只是冲着月亮甜甜地笑。野狼呆住了,他从来没有像今晚如此细致地观察一个女孩,女孩的安静与温柔的笑容,带给他一个全新世界。从来没有人对他笑过,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,只有梦到母亲的时候,他才会感到温暖。每一个孤独寂寞的夜里,他都如同没有灵魂的人,只为偷而活。不知道明天的路在哪里?下一个落脚地在哪里?在他的梦里,只有亡命天涯的奔跑,只有无休止的被人追赶。而今天,他*一次感到,女孩纯净的眼里,没有世故的成熟,那如水的眼光里流动着一股亲切力量,犹如山林中的小溪水般安宁、快乐。野狼在不知不觉中如傻了一般,久久站立在窗前。
良久,女孩合上手中的书,拉上窗帘。不一会儿,灯熄灭了。对面的屋里没有动静了。夜色更浓了,月亮爬得更高了,呈现一幅安祥的画面,他突然想起,今晚来干什么来了?又在屋子搜索了一番,什么也没找到,野狼这才恋恋不舍离开窗口,急忙转身下楼。在如水的月光下,他一路都在思索着,怎样才能走进这个美丽的女孩,在野狼二十五岁的身体里,流动着一种激情,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激情燃烧着他,他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激情,只感觉心中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,一种令人回味的美好。他深陷进女孩清纯的目光与甜美之中,他竟然轻轻笑出了声,原来,相遇也是一种快乐。
【四】
第二天,野狼早早就起来了,放在以前的日子,他一定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。可是,野狼心中一直惦念昨夜那位纯净如水的女孩。整夜,他的脑海里都是那女孩清纯、甜甜的笑容。野狼从十二岁离家,一直混迹在城市里,看过许多人的眼神,有蔑视的、不屑一顾的、冷淡的……这些眼神太多了,他不敢触碰这些人的眼神,他把自己伪装成无视于任何人的透明人,从容的在街上走过。无所谓谁看得起他,看不起他,只要有钱偷,就是他的生活了。他甚至还观察过自己同伙的眼神,那是一种飘忽不定、胆怯的眼神,那目光有着做贼心虚的躲躲闪闪,怪不得成语里也没有几个好词形容小偷,尽是些:贼眉鼠眼、胆战心惊、偷鸡摸狗……没有一个好听的。
正在胡思乱想着,房门开了,一个妖娆的女孩走了进来。猩红的嘴唇如同喝了鲜血,眉毛描得跟两把利剑一样,突现了那双描画成蓝色熊猫眼的眼睛更加幽暗,大红的紧身衣紧紧包裹着高挺的胸部,短短的黑皮裙,更显凹凸有致的身段。金黄的波浪长发随意披散着。猛一看,就像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。野狼没好气地问:“骚鸡,昨晚接了几个客人?瞧你脸都成黑的了。”野鸡没好气拿出一张纸条,嗲声嗲气地说:“老娘给你找了一个好点,你今晚去,绝对能偷到一条大鱼。这老家伙昨晚带我到他家了,很有钱的。”野狼笑了:“野鸡不愧是好鸡,今晚事成,给你提成。”野鸡一边笑着,一边扑向野狼的怀里,野狼推掉女子。“与客人疯了一晚上还不够,我还有事,要出去了。”说完,转身急急走了。野鸡恨恨望着他远去的背影,嘴角撇了撇:“装什么正经,嫌我脏,你的钱也不干净。哼!”野鸡转身出了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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